1.分
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
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
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百一十条规定,未依法登记为
有限责任公司或者
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
2.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