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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劳动合同底薪是否应当明确约定?

更新时间:2022.06.20

江苏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正式劳动合同,理应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资底薪标准,如果没有约定底薪的情形下,这份劳动合同属于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补充完善,并且劳动合同的底薪标准不得低于江苏省最低人均收入标准,否则也是属于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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