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要符合以下要件:
1、卖方必须要具有
房屋所有权或
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
土地使用人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地产。
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3、
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
4、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即
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5、房地产买卖
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
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
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