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依法
成立分公司,员工合同是不需要变更的。劳动合同不受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影响。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