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处理的是劳动争议的事项,不处理经济纠纷。是为了
解决劳动争议的确认、劳动合同的争议、解除合同的争议、劳动保护的争议、工伤赔偿等发生的争议问题。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劳动仲裁法》第二条第一款
一、
二、三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法律依据
《劳动仲裁法》第二条第一款
一、
二、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