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护理期间的不同,可以把护理费分为三类:
1.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2.是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3.是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
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医院统一安排的护士护理的费用,因为已纳入医疗费的范围,因而不应列入护理费。
按照护理人员的不同,也可将护理费分为三类:
1.是聘请专门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的护理费用;
2.是受害人的亲属或配偶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3.是受害人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注:受害人的亲属和配偶进行看护时,虽然表面上没有支出费用,但是,这种看护活动仍然具有金钱价值,此种出于亲情的行为不能施惠于加害人,所以加害人也应当支付费用。依据上述内容,可以作为人身损害护理费的相关参考,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