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收购公司后就应承担
被收购公司(目标公司)的债务。但一般收购协议中都会明确约定由出让方承担。或者在转让价格的确定过程中就考虑到
公司的债务,公司并购
不签劳动合同,如果目标公司债务比较多,转让价格就应当相应降低。同时出让方一般都需要对目标公司的债务状况向受让方作一个说明及承诺,如果出让方隐瞒目标公司的债务的,则该部分隐瞒的债务的清偿责任就由出让方承担。以上叙述比较专业,说简单点,合同员工的公司就属于公司债务,如果能签,最好是去签,不签的一般来讲会华润也会
承担公司债务的,就是给你发放工资。但是如果华润耍赖皮,它至少有几十种不发工资的理由,当然这也是有华润的风险,届时华润的信用会降低,如果很多员工都不发工资,员工肯定会四处宣扬,影响华润的正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