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划拨土地使用权继承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能进行继承,并且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缺一不可。需要注意的是,划拨
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的是针对城镇的土地,对于农村的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不适用的,既不能继承,也不能进行过户和买卖等操作。
2、土地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法律凭证,一套住房应当拥有
房屋所有权证和
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齐全才算获得了完整的权利。凡依法取得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政府划拨的土地可以办理土地证。到国土局办理。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
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3、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
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
土地使用证。房屋连同
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