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
不动产登记在哪里办理
1、购房户到所属城区国土资源分局领取土地变更
登记申请表,与售房单位共同提出办理“三房”土地申请证。如果售房单位已被撤消或注销,不复存在的,由房屋所在社区或物业管理部门协助购房户办理;若售房单位已被兼并、改制或重组,则由现接管单位协助购房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2、要提供售房单位原持有的《
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果之前未办理过土地登记,无法提供土地证的,可提交下列证明资料:
购房者的《
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分户销售及分摊用地情况表(由售房单位提供;如未曾分摊的,可暂不提供,由市国土局为其办理分割登记后再填写);如属房改房,且已上市交易的,还须提交《房产买卖契约》和缴纳
土地出让金证明。
二,房屋
不动产登记证办理流程
1、填写并房屋权属
登记申请书,这个可以到当地房管局办理窗口填写或者从当地房管局网上下载表样填写。
2、提供购房合同,提供商品房初始登记证及房屋平面图,这个可以向房产公司索取,如果还未办理初始登记证则可以提交
商品房销售证明及用地分列表。提供申请人身份证件,对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对于
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房产契税完税凭证。登记机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