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
未签劳动合同,离职后提起劳动仲裁是可以的,需要在法定的劳动仲裁时间内提出。
2、《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时间为一年)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所谓“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劳办发[1994]28号、劳动部劳部发[1995]309号文解释,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
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