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公司因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被
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依法
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若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
劳动合同终止的,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