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单位可以无故地给职工减少工资吗?

更新时间:2022.06.26

我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克扣劳动者工资,是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没有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报酬的行为。除法定允许代扣工资的情况外,用人单位一律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展开更多

针对单位可以无故地给职工减少工资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给。自动离职有工资,因劳动者自动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0'56

单位不给减员又不给交社保,可以问清楚单位为什么不办理减员,这问题必须解决的,如果是单位违规...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绩效工资与临时工工资不相,绩效工资是人社部门核定的,临时工工资是单位核定的,临时工工资只要...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劳动纠纷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