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综上所述怎么理解法律上的担保人?

更新时间:2022.09.15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4、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根据《民法典》第683条规定: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展开更多

针对综上所述怎么理解法律上的担保人?,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违法运用资金罪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07

拘役是一种刑事处罚较轻的一种处罚制度,在刑法上,处罚制度有5种:1、死刑。2、无期徒刑。3...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无因管理的法律特征及其意义是什么?无因管理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无因管理的主体包括管理人与本人...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个人债务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