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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债券的构成要件如下: 首先,它必须管理他人的事务。所谓他人事务,是指无因管理的事务必须是他人事务,而不是管理者事务。他人事务,包括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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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违法性。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具有不履行性。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1、具有违法性。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具有不履行性。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无因管理的法律特征包括以下内容:1、无因管理的主体包括管理者和本人,不同于其他一般民事主体。普通民事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无因管理的主体则没有这种限制,只要能够从事某些事实行为。任何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成为无因管理的民事主体,即只要有民事权利能力,就可以成为无因管理的主体。2、无因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是无因管理债券的法律原因。无因管理产生的无因管理债券是法定债券,债券关系的内容是法律直接规定的,而不是当事人约定的。无因管理是法律事实中与人的意志有关的人的行为事实,无因管理事实的构成以事务管理的承担为准。无因管理是事实行为,但无因管理的事务可以是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3、经理没有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在无理由管理中,管理必须没有法律义务,既没有法律义务,也没有约定义务。当管理人对本人承担义务时,不能建立无因管理。当管理对自己依法承担义务时,也不能成立无因管理。这是无因管理的最基本特征。四、经理为他人管理事务。在管理过程中,管理对象是他人的事务,目的是避免他人利益的损失。五、补偿性。管理者对本人的请求权仅限于对必要管理费用的补偿,而无报酬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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