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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

更新时间:2022.03.03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1、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 2、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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