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
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不能实现合同内容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以及社会异常事件。所谓自然灾害,是指地震、洪水、海啸、火灾等因素导致
合同不能履行。
(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这一点主要是指在
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例如:由于房价上涨造成卖方明确告知买方房屋不继续出售,买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例如:双方约定在某一具体日期之前,买方支付房款。而在该日期之后的一个月之内,经过多次催告,买方仍不支付或拒绝支付的,卖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内容
根据该条的规定一般只有在当事人一方严重
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才能使对方具有解除权,这就是理论上所称的根本违约。例如:卖方出售的房屋有抵押但未告知买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买方可提出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