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下列情况购房者可以要求
解除购房合同:
1、购房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后,购房者有权退房;
2、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后,购房者有权退房;
3、按揭不能,购房者有权退房;
4、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或迟延
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定期限,购房者有权退房;
5、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有权退房;
6、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存在问题,购房者有权退房;
7、房地产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购房者有权退房;
8、套型与图纸设计不一致时,购房者有权退房;
9、协商退房。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
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