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工过程中,如果帮工人受到人身损害的,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该由谁来赔偿:
1、如果被帮工人同意帮工,帮工人不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受伤的,则被帮工人负责赔偿。
2、如果被帮工人不同意帮工,帮工人不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受伤的,则可以由被帮工人适当补偿。
3、帮工人因第三人侵
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
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
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
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