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可以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
设立分公司,而日后要是分公司发展壮大了,同样也可以设立自己的分公司,当然还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分公司的设立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3、分
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分公司
非独立核算,属于办事处的性质,不能构成纳税实体,所有的纳税事宜有总公司申报办理。税务局不会卖给你发票,你也不用在深圳纳税。有两种处理办法:
1、在本地销售,发票由总公司开;
2、在本
成立子公司。子公司是独立核算的纳税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