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办理法》划定:没有登记并且获得相关权证的房屋一般是不能够买卖交易的。那么,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合统肯定无效吗?并非云云。起首,房地产办理法第条的划定属于办理性子的划定,现在的主流看法是,违背了该划定并不一定导致条约无效。其次,房地产证是拥有全部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即意味着没有全部权,出卖没有全部权的房屋属于无权处分。但无权处分举动在无权处分人取得处分权利以后便见效,转而成为有权处分举动。《高人民法院关于实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法>多少题目标表明(一)》第九条划定:依照条约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划定,执法、法例划定条约应当办理答应手续,大概办理答应、登记等手续才见效,在一审法庭辩说闭幕前当事人仍未办理答应手续的,大概仍未办理答应、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条约未见效;执法、法例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
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
合同的效力,
合同标的物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依此规定,没有房产证的
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必然无效。再次,有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在卖方拿到房产证或者具备转让条件以后双方再履行买卖合同,这样的合同也并非一定无效。这样的合同其实是
附条件合同,在所附条件“卖方拿到房产证或者具备转让条件”成就以后合同才生效。在卖方没有拿到房产证时,该合同不生效,但不生效不是无效,一旦条件成就合同就生效;如果合同所附条件确定不会实现,该就成为一份无效合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