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过户
1、流程
(1)首先,继承人要到被继承人
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接着,继承人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
继承权公证,并提交被
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的产权证明、身份证件等资料。
(3)较后,继承人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并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
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等资料。
2、税费
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的话,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依照遗嘱接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营业税:需缴纳5.55%,但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的,
免征营业税。
个税:目前免征,但继承后对外出售的,需缴纳房价的20%,若继承的房产是满五年且为家庭少有住房的,同样也免征个税。
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
工本费:80元。
公证费: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较低不低于200元。
二、赠予过户
1、流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
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受赠人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
(4)受赠人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并提交申请书、原房地产产权证身份证、户口簿、赠与书及公证书等资料。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
2、税费
营业税:近亲或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的,免征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近亲或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的,免征个税。
契税:赠与房产的领受人需要全额缴纳契税,按照3%的比例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