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得到的使用权的土地面积和合同约定的面积不一致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应当认为是对方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对方应
承担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
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你可以和对方协商解决问题,如按照合同的约定拨给你和合同约定面积相等的土地。如果造成你损失的,应赔偿损失。也可以直接向
合同签订地或对方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证据的问题,如果要主张实际的使用面积和合同面积不符的,主张的一方应当拿出证据,如果取证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代为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