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赠与的手续是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赠与人与受赠人的性别姓名、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赠与的理由;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2.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办理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最后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3.赠与的费用: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
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可以扣除办理房屋过户过程中的相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