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外出期间或在上下班途中等情况下,由于工作的原因受到的伤害。如果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则可认定为因工死亡或者视同工亡,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可以取得工亡待遇。
员工加班到家后才死亡,并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情形,因此,并不属于因工死亡的范围。
但若
不属于工伤,因过度工作而导致死亡如何得到保障呢认为虽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这种情形不构成因工死亡,但该公司严重忽视对员工身体健康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
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应认定公司存在侵权行为,且主观上存在过错。
因此,总结如下:劳动者在下班后猝死,虽然不构成因工死亡,但家属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需要咨询法律问题,可以到法里智能律师平台免费咨询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