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为两种情况:
1、
无故拖欠工资,员工可以提出离职,并要求
支付赔偿金,另也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2、
符合法律规定公司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形,这种情况公司并不违法,员工个人只能选择接受或者可以提出离职,但没有赔偿金。
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
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
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