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市民在出售房改房前,除了要付清房改房款外,还要交纳公摊面积的价款以及按规定交纳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目前,广州购买房改房公摊面积可以由个人向原产权单位申请,若单位接受申请,则由单位进行评估计价、填写相关表格后由个人或单位送市国土房管局交件办理;也可以在上市过程中购买房改房公摊面积。
根据此前规定,对10层以上(包括10层)的高层建筑,分摊的公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20%向原产权单位购买;对10层以下的多层建筑,分摊的公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10%向原产权单位购买。以上为广州房改房政策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