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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改造补偿一般包括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周转补偿费、奖励补偿费等。住房改造又称已购公房,是指享受国家住房改造优惠政策的住房。住房改造是...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具体到各个省份和地区差异很大,总体上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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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造地块住房拆迁怎样补偿安置拆迁公有居住房屋,可以采取下列安置方式:(一)以公有居住房屋安置;(二)将应安置的公有居住房屋折算成货币款,由被拆迁人自行购买商品住宅安置(以下称货币化安置)。拆迁私有居住房屋,除可以采取前款所列的安置方式外,还可以采取互换房屋产权的安置方式。二、改造地块住房拆迁安置面积的计算标准以公有居住房屋安置或者互换房屋产权安置的,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但下列情形除外:(一)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人均不足10平方米的,按照人均10平方米计算;(二)被拆迁私有居住房屋所有人要求以公有居住房屋安置,且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超过人均24平方米的,按照人均24平方米计算。三、独生子女增加安置面积标准被拆迁人户中有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的,可以在按照本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的计算标准进行安置以外,再增加建筑面积10平方米,但独生子女已经结婚的除外。四、改造地块住房拆迁安置方式的选择和限制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迁人自愿选择的安置方式安置被拆迁人,但下列情形除外:(一)被拆迁私有居住房屋的共有人对安置方式的选择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拆迁人应当按照互换房屋产权的方式进行安置;(二)被拆迁公有居住房屋各使用人对安置方式的选择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拆迁人应当以公有居住房屋进行安置。被拆迁私有居住房屋出租的,不适用货币化安置方式,但出租人和承租人对货币化安置款的分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除外。五、货币化安置协议的签订被拆迁人要求货币化安置的,应当与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协议。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一)拆迁当事人双方的姓名或者名称;(二)被拆迁房屋各使用人的姓名;(三)被拆迁房屋的地址、地段和建筑面积;(四)在四级地段安置应得的房屋建筑面积;(五)货币化安置款额;(六)货币化安置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七)被拆迁人的搬迁期限;(八)违约责任;(九)争议的解决方式;(十)拆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六、货币化安置协议的履行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协议签订后,拆迁人应当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将货币化安置款按照同等分配比例,以被拆迁房屋各使用人的名义存入指定的银行,由银行分别开具购房存款单。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应当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搬迁。七、货币化安置款使用的限制货币化安置款应当由被拆迁房屋使用人专项用于购买经认定的空置商品住宅或者其他商品住宅,不得挪作他用。购房存款单不得兑取现金,不得转让、质押。八、购房款的支付被拆迁房屋使用人以货币化安置款购买商品住宅的,应当向有关银行提交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协议、和购房存款单。有关银行应当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将购房存款单的款额转帐支付给商品住宅出售单位。九、购房差额款的处理被拆迁房屋使用人购买商品住宅的价款高于购房存款单款额的,超额部分由被拆迁房屋使用人自行承担。被拆迁房屋使用人购买商品住宅的价款低于购房存款单款额的,余额部分可以由被拆迁房屋使用人以现金方式提取。十、货币化安置达不成协议的处理被拆迁人要求货币化安置,但与拆迁人协商达不成协议的,应当以居住房屋进行安置。
1.国际法上存在着时效,称为国际时效,包括远古占有时效和国际物权取得时效两种形式。2.国际时效不同于大陆法系中的时效概念,更类似于英国法上的普通法时效,其作用的效果是有助于推定占有者享有所有权即各国对这种情势的一般承认,正因为如此,适用国际时效特别强调对方的默认,而不是取决于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3.可以将国际时效界定为:国家事实上在足够长的时间里以连续、没有间断的平稳方式对所涉区域行使国家主权,并且得到所有其他受到影响的国家的默认的情况下,根据国际法就该国对所涉领土行使主权的法律承认。也就是说,在国内我们尤其需要注意仲裁时效,但国际法中规定的仲裁时效并不明确,也与国内概念不同,往往表现为各国的认可程度。因此,大家有涉及到国际方面的诉讼问题时,最好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咨询律师,也要注重案件处理的及时性,即使国际法对于仲裁时效没有明确规定,我们也应该及早保障自己的权利。
首先须明确一点,公房是国家财产,不能作为私人财产被继承。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迁补偿的受偿方为被拆迁人,即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存在公房租赁关系的情况下,被拆迁人也就是公房租赁关系中的出租人只有在与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或对承租人进行安置后才能获得补偿。在被拆迁人(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情况下,不存在对承租人的金钱补偿问题。但在解除租赁关系的情形中,被拆迁人(出租人)通常以向承租人支付一定的金钱作为买断承租人承租居住权的对价。由此可见,公房拆迁也是有补偿的,但是很多人对于公房拆迁补偿的问题不是很明确。也因为这些问题产生过很多的纠纷,大家公房拆迁的时候,可以根据情况得到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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