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按日工资计算,如果是正常的一周双休情况下。日工资计算如下:月工资/21.
75.
加班小时工资=日工资/
8,不过好多私企都是按到公司自己订的标准来。坑得很,请采纳,谢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
(2008)3号第二条规定:“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十一天法定节假日。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这就是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意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