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仲裁能由用人单位提出。
2、向
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此权利。
3、劳动仲裁是指由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适用的范围包括: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劳动关系等产生的争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