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
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协议的法律依据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3条规定,如果
约定试用期,则试用期应包括在
劳动合同期中,也就是说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用;试用期满,合同期未满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4条、27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计发
经济补偿金时,应将试用期计算在工作时间内。约定试用期的长短应根据合同期限的长短而定,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