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
合同无效情形: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既包括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也包括以后颁布实行的法律、行政法规,既包括有关劳动的法律、法规,也包括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威胁”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
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
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
合同的无效,由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