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
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胎儿不享有继承份额。遗产是指被
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对于遗产的处理应按照
遗产分配原则:
(一)遗嘱优先于法律规定的原则;
(二)法定继承中实行优先顺位继承的原则;
(三)
同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配的原则;
(四)照顾分配的原则;
(五)鼓励家庭成员及社会成员间的扶助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