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应支付物业服务合约规定的
物业服务费。无合理理由违反物业服务合约,逾期不支付或拒绝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的,
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在期限内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财产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这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对财产服务纠纷案件中法律具体适用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进一步规定,经书面提醒,业主拒绝付款或未能在合理的期限内缴付物业费用以作催缴。物业服务企业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用的,由人民法院给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不享有或者不需要接受有关物业服务作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如果业主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拒绝支付物业费用,他将对物业管理企业
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败诉的一切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