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了还有补偿金吗”的相关解答如下:
1、先仔细看看你们劳动合同中是否有合同到期是否续签需要提前通知的特别约定;
2、若有特别约定,则应依照合同中的约定提前通知,否则要支付代通金;
3、若无特别约定,则只要是在合同到期日前通知就没有代通金;
4、由于是公司不再续签,所以可以要求公司
支付经济补偿金;
5、若公司在合同到期最后一天还没通知你是否续签,而你继续在公司上班则已形成
事实劳动关系,此时通知你不再续签其实就是要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在不符合法定理由的情况下,属于违法解除,可以要求赔偿金——从你与公司
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至
解除劳动关系止的年限计算
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为该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上面是劳动
合同到期终止补偿金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