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如下。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告知书可以在上岗前签订,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
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一)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
所在部门及
岗位名称
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禁忌证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防护措施
例:铸造车间铸造工
粉尘
活动性肺结核病
慢性阻塞性肺病
慢性间质性肺病
伴肺功能损害的疾病
尘肺
除尘装置防尘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