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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员工不愿意去合并后的公司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2.06.26

不愿意去视为变更合同的内容,双方协商不成可解除,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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