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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手续费是多少,回答如下:
(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
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三)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所有权
登记申请书或房屋产权申请书及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2、赠与书及受赠书的公证书(原件);
3、
房屋所有权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北京市城镇房地产权属四至表(原件);
5、北京市城镇房地产权属示意图(原件);
6、受赠人为未成年人的,需提交监护人的公证书(原件);
7、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私有产)
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需提交公证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授权委托书应写清授权办理的全部事项。
8、有关税费的收据。
赠与过户需要缴纳的费用有:
1、赠与书公证费:一般情况下,房屋赠与的公证费收取的比例是受益总额的2%,但不低于200元。
2、评估费:国家有专门的标准,实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房价100万以下按5%收取。
3、契税:占房屋成交价的3%。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的,减半征收,个人实际缴付1.5%。由财政局收取。
4、印花税:占成交价0.05%,买卖双方都应缴付。由税务部门收缴或房地产交易中心代收。
5、过户手续费
6、其他:包括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
如果是继承遗产,即原产权人去世,继承人办理相应过户手续则不属于交易过户,可以免缴契税,只需缴纳以下费用:
登记费(100元)、合同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的0.05%)、权证印花税(5元)、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