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应由质检部门出具。《城市
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综合验收申请,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准交付使用。综合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规划要求是否落实;
2、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建设完毕;
3、单项
工程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
4、
拆迁补偿款安置方案是否担骸曹缴丨剂查烯肠楼落实;
5、物业管理是否落实;
6、其他。
以上是对
建设工程质量缺陷
侵权责任纠纷认定方法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