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的前提条件如下:
(一)职工与企业或雇主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二)职工必须受有人身损害(产业伤害)的事实;
(三)职工的损害必须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构成的三要素: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
(四)事故须是职工受到损害的原因(事故须与职工受到人身损害的事实之间具有引起与被引起的因果关系)。
工亡认定程序:
(一)符合
工伤认定申请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在十五日内补齐。
不能提供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工伤职工与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证明和认定工伤必需的证明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材料齐全、证据可靠的,应在30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决定。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经办机构。
(四)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认定通知有疑义或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