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
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常运转,预收一定的
物业管理费还是合理的,现行的有关法规,也是允许物业管理公司预收费用的。但是这种预收应当有一定的限度,从物业管理费的构成来看,有按年、按季,也有按月收取的,如果物业管理公司一次性、长时间预收各项物业费用就不合理了
拒交物业费情形有哪些
1、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2、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
3、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说明服务质量不到位。出现服务质量与收费价格不符的问题,业主可以通过
业主委员会直接与物业公司交涉,甚至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改聘其他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