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况,以下为详情解答,劳动合同应该归入人事档案的第九类中。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
第一类:履历材料
(一)归入履历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1、干部职务变动登记表;
2、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书);
3、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简历材料;
4、更改姓名的材料;
5、城镇待业人员登记表等有关个人履历材料;
6、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统一安排工作登记表;
7、履历表中含录干审批内容的放九—5类。
(二)排序编目方式:按档案材料形成时间排序。
(三)注意事项:
1、《干部职务变动登记表》放在第一类第一份材料的位置;
2、履历表和简历有鉴定的,以履历为主,归第一类;
3、带自传的履历或简历表,以自传为主;
4、有无1988年以后填写的干部履历表。
第二类:自传材料
(一)归入自传材料具体内容如下:自传及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如干部自传、学生自传、科技人员自传、教师自传、医务人员自传、入党时写的自传、后备干部自传(提升后)、技术自传等有关个人自传方面的材料。
(二)排序编目方式:按档案材料形成时间排序。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一)归入该类的材料内容如下:
1、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
2、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干部表现情况材料;
3、作为干部任免、录用干部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
4、干部考核登记表和九三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
5、毕业生鉴定表(如果四类中无毕业生登记表,此表先放四类);
6、后备干部登记表;
7、89年春夏之交鉴定;
8、有关审计工作形成的材料(审计中发现问题并给予处分的放八类)。
(二)排序编目方式:按档案材料形成时间排序。
(三)注意事项:
1、鉴定含自我鉴定;
2、考察材料须经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签署考察人姓名并注明身份。
第四类: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
(一)归入该类的材料内容如下:
1、报考中专及高等院校学生登记表、学生推荐审查表;
2、学习(培训结业)成绩表、学籍卡、学历证明材料;
3、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
4、凡属毕业生登记表;
5、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审批表;
6、干部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重大影响的论文(如获奖或在全国性报刊上发表的)等目录。
7、出国留学生审批表、出国人员进修审批表、出国留学结业鉴定表;
8、党校学习思想小结;
9、党校学员考核登记表;
10、公务员培训登记表。
11、文化补习合格证;
12、教师过渡审批表;
13、学历学位认证呈报表(审批表)。
(二)排序编目方式:按档案材料形成时间排序。
(三)注意事项:
1、中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档案中已有的不要去掉,归四类,档案中没有的不必重新收集;
2、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不归档。
第五类:政治历史情况审查材料
(一)归入该类的材料内容如下:
1、审查干部政治历史情况(包括党籍问题)的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说明情况的材料,主要证明材料;
2、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依据材料;
3、入党、入团、参军、出国等政审材料、家庭政治情况调查表;
4、更改干部的民族、年龄、国籍和参加工作时间的组织审批意见,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5、确定知青下放工龄;
6、89年动-乱学生政治表现;
7、革命烈士证明书。
(二)排序编目方式:按档案材料内容的主次关系排序,排列顺序为:
1、上级批复;
2、结论;
3、本人对结论的意见;
4、调查报告;
5、证明材料;
6、本人交待材料等。
(三)注意事项:证明材料应根据每份材料所证明的主要问题相应集中排列。
第六类:入党入团材料
(一)归入该类的材料内容如下:
1、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1—2份系统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
2、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或党员登记表、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组织审批材料,退-党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
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
(二)排序编目方式:按档案材料内容的主次关系排序,排列顺序为:
1、入党、入团志愿书应排在入党、入团的其他材料之前,即: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入党转正申请书──党员登记表;
2、党员登记表等可按时间先后依次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