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限制
刑事责任能力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和依照《
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拘役、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已
执行的上列人员,有权依法取得赔偿。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日期依法不予赔偿。
2、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发生错判并已执行,依法应当
执行回转的,或当事人申请
财产保全、
先予执行,申请有错误造成
财产损失依法应由申请人赔偿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3、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
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的被依法改判无罪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赔偿请求人在判决生效前被羁押的,依法有权取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