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产证的
房子买卖合同不一定无效。
不动产权证是拥有
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没有产权即意味着对房屋不享有物权,但是物权效力并不影响债权的效力,也就是说,卖方在尚未拿到不动产权证情况下与买方签订的
房屋买卖合同,具
有法律效力,买方仅是尚不能取得房屋的物权而已。另外,有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在卖方拿到产权证或者具备转让条件以后合同才生效,这样的合同其实是
附条件合同,在卖方没有拿到产权证时,该合同不生效,但不生效不是无效,一旦条件成就合同就生效。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