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收购了,一般员工没有赔偿金。公司被收购的,
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劳动者和收购的公司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如果是公司破产、被撤销、解散等情形导致
劳动合同终止的,那么劳动者会有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
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四十四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用人单位被
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