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可以自己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
工伤认定申请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取填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
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
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用人单位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领取填写),《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
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工伤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是否签字盖章,不是必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