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可以
不交物业费,不交物业费无法享受相应的物业服务,除此之外,业主不
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作出起诉业主的决定,要求其支付物业费,并承担滞纳金、违约金等。
《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
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
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
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
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