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种情况不可以
拒交物业费。
2、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
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经书面催交,业主
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不予支持。
3、另外据“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当小区入住率达到一定比例后,可由社区居委会牵头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选出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
公司签订合同,合同包括物业公司的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公示情况。当大部分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时,业主委员会有权和物业
公司解除合同。但是业主以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或而拒交物业费不能得到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