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
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