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行法律允许当事人在租赁合同自行
约定违约金条款,但需要注意的是,若当事人
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2、因
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因
出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如租赁房屋用于商业用途的,承租人还可要求出租人赔偿其合理期间内的经营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3、给承租人的建议:建议承租人在审核租赁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时,确保出租人提出的违约金不至于过高。一旦违约金过高,承租人可以向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另外,在出租人违约而解除合同时,要求出租人赔偿
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补偿损失、即装修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