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1、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是可以申请经济补偿的,无论是劳动者不再续约还是公司不再续约都可以申请经济补偿。有一种特殊的情况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就是如果用人单位提高或者维持劳动者原合同的待遇,要求和劳动者续约,但劳动者拒绝的,则用人单位不需要
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几年就支付本人几个月的工资作为
经济补偿金。
2、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
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